合肥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旨在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公益普惠的课后托管服务。该方案强调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政府、学校、家长共同承担运行成本;自愿参与,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确保服务内容多样化,包括午餐服务、课后托管服务等。此外,还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各项工作,确保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1、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
1、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2、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1、各县(市) 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等。
2、各中小学: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1、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到2020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百。
2、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
"个性化课程”: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执行。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1、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
2、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
3、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合肥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旨在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公益普惠的课后托管服务。该方案强调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政府、学校、家长共同承担运行成本;自愿参与,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确保服务内容多样化,包括午餐服务、课后托管服务等。此外,还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各项工作,确保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如果有还想了解到更多的信息,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课程顾问。